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
荆楚网北京消息(记者鲁腾)3月13日,湖北代表团分组讨论“两高”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建议,在武汉增设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刘英姿表示,但在实际工作中,上述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地理空间都太大,难以适应全国科技创新的客观需要。
据了解,2014年,为适应武汉东湖高新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东湖高新区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武汉迫切需要增设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刘英姿表示,武汉是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而知识产权案件与其他类别案件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侵权内容界定难,而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助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