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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柔弱的肩膀扛起正义
发布时间:2016-06-26 07:34:15来源:湖北日报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小萍 通讯员刘建平 付婧烨

眼前的续辉,银丝缕缕,步履迟缓,与人说话时,慈爱的眼神、柔和的言语,时刻传递着一种安全感,让交谈对象快速“静”下来。

整整两天,记者目睹、记录她的工作状态。看着她戴着老花镜,一字一顿地撰写证据目录;跟着她外出,心疼患有帕金森病的她,挪着小碎步艰难行走;随着她上法庭,听着她3个多小时的竭力辩护,就是要还残疾当事人一个公道。

忙到深夜,当热得发烫的手机终于安静下来,这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感动咸宁十大人物”打开心扉,带记者走进了她的人生……

“以己之力,帮扶他人,实现价值”

在通城县,续辉可谓家喻户晓。人们知道,她是失足少年的“好妈妈”,是九旬老人的“干闺女”,是残疾人的“贴心大姐”,也知道她是通城县政协原主席的女儿。

为何对弱势群体的疾苦感同身受、振臂力呼?续辉说:“父亲是孤儿出身,对党饱含深情,帮扶济困,一生清贫,他没给我留下丝毫财产,却给了我一笔巨大精神财富,一次次叮嘱我‘以己之力,帮扶他人,实现价值’。”

1979年,续辉自修完武大法律课程,到县电力公司工作,两年后调到县司法局,1995年7月1日入党。1998年,县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时任公律股长的她主动请缨,揽起这份一无基础、二无保障、三无人手的“苦差事”,当起了法援中心主任,虽说是“一把手”,实际上没有一个“兵”。

这个选择,源于父亲的鼓励。老人家说,有偿服务的律师工作要人做,无偿服务的法律援助更要人做,法援工作者不能为钱而忙,否则,就会忘了公平与正义。

“父亲去世后,他的话我一直铭记在心。”续辉说,要是算经济账、时间账、健康账,她是睁着眼睛吃大亏。干法援工作18年,她从不收红包,从不用公车,靠步行、自行车、摩托车外出,晒得一身黑斑;日夜操劳,她多次昏倒在法庭,儿子担心她的身体,从上海辞职,回家给她买车,当她的司机、助手,陪着她办案。

“续妈妈,您就是再造我灵魂的母亲”

夜深沉。续辉打开办公室一个铁柜,翻出一封信。为我读这封信时,她的眼角泪花闪烁,双手微微颤抖:

“续妈妈,说实在的,有时候绝望感就像无边的黑暗快要将我淹没了,却有一盏小小的灯火,为我照亮未来之路,这就是您啊!……”

这是一位服刑入狱的残疾女孩给续辉的信。当年,女孩因为盗窃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续辉全力辩护后,改判5年徒刑。服刑期间,续辉常去看望,嘘寒问暖,送去生活用品。

2009年底,女孩刑满释放,再次给续辉写信,“续妈妈,您就是再造我灵魂的母亲!我会走好自己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样的信,铁柜里放着厚厚几摞。致谢的锦旗、获奖证书,装满了几个书柜。

记者跟随她的2天里,她成功调解4件离婚案、2件财产纠纷案。

18年来,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已经数不清了。仅近3年,个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免收法律服务费40多万元,免费担任8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讲授法律知识课70多场次……

“妈妈要么整天不见人影,要么把一个个老人、小孩和残疾人往家里带,有时还把刑满刚出狱的人引回家过年,屋里成了‘福利院’、‘难民营’。”续辉小儿子方奇坦言,当年,他和哥哥对母亲多少是有些埋怨的。

“续律师,你怎么又在忙啊,要注意身体啊”

通城县隽水镇宝塔村续家畈一栋简陋的房子,是续辉的家。工作37年,续辉没能在县城买上一套房子。

记者多次提出去她家看看,均被续辉拒绝,“家里太穷太破,你要是写出来,别人肯定觉得我精神有点问题,家里穷成这样,还到处自掏腰包,帮助别人。”

续辉可以拦住记者,却拦不住向她致谢的群众。儿子方奇说,“我家门口,常常挂有不知名的人送来的蔬菜、鸡子等,有的还特意洗干净了,还有人往门缝里塞感谢信,在门口挂锦旗。”

去年,续辉的病犯了,儿子带她到武汉检查,医生建议她住院治疗。可她一接到当事人电话,没进病房就坐车赶回通城。

在县司法局门卫室,记者翻开访客记录本,80%的来访原因都是一个:找续律师。跟着她到案发现场收集证据,百米的小巷,居民频频跟她打招呼、问好,“续律师,走慢点”,“续律师,你怎么又在忙啊,你要注意身体啊”……

续辉“出席”过一次宴会,是被“骗”去的。2012年续辉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要求她迅速赶到塘湖望湖村办案。续辉赶到村里,只听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村民们摆好了酒席盛情接待这位珍贵的客人。

真情难却。滴酒不沾的续辉那天破例喝了一小杯酒。村民为了感激她,给她送上红包,她坚决拒绝后,只好将5把芒花扫帚绑在她摩托车上,才了却了这份心愿。

和续辉共事16年的县司法局副局长杜忠光说:“百姓信赖续辉,是因为她办案认真负责。对当事人,她是法律、经济、情感援助同步进行。她身体虽柔弱,内心很坚强;她物质虽贫穷,但精神很富有。”

“我们这些搞法律的人,尤其不能在邪恶面前退让!”

1993年,沙堆镇万某带着3岁的女儿与蒋某某领取了结婚证。7年后,蒋某某竟禽兽般将她的女儿强奸,当时女儿还只有十岁,蒋某某也因强奸罪被判入狱。2009年,蒋某某刑满释放回家,万某提出离婚,蒋某某扬言要离婚就杀了她全家。万某无奈之下,找到了续辉。

看到小万身上的旧痕新疤、眼里的惊恐无助,续辉立即调查取证,代为向通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接案后不久,被告突然撞到办公室,恶狠狠对她说:“我是不怕死的人,你如果再插手该案,你就有好看的!……”

“我也是一个弱女子,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续辉说,她虽感忐忑,但一想到万某和孩子的不幸,就坚定了决心,“我们这些搞法律的人,尤其不能在邪恶面前退让!”最终,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支持万某诉求,准许离婚。

2011年的一天,北港镇36岁的农民工,在外打工粉刷外墙时不慎跌下,抢救无效死亡。续辉主持调解,协议赔偿15万元。老板认为赔偿过多,不买账。续辉为他倒上一杯茶,说:“人家36岁,你也是36岁,人家生命都没了,你人生还有多长的路啊,15万元也许只是你一年的收入,人家的3个小孩以后呢,这点钱多吗?”

一席话,老板动情了:“续大姐,我这就回去凑钱,照额赔偿。”从那以后,不管谁到他那里打工,他都要为其买上一份保险。

解不开的纠纷,有了她解开了;世代不解的积怨,在她调停后烟消云散;甚至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只要续辉到场,就能息事宁人。当地领导说,和风细雨有时胜过真刀真枪,维系一方平安,续辉抵得上“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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