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主体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 通讯员 陈锋 实习生 范译丹
省人大代表、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副院长李志英对养老和康养服务发展十分关注。她建议,在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当下,我省应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李志英认为,我省老年人的养老模式还相对单一,居家、社区养老事业发展不够完善,新型养老方式推进缓慢。她建议,应科学规划养老服务发展定位。以“互联网+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主体,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同时,完善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推进以日间托老、医疗康复、集中就餐、文体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建立完善养老志愿服务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爱心时间银行”,倡导社会志愿者及低龄健康老人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培育发展老年人互助组织,推行邻里相助、结对帮扶,形成政府引导扶持、市场广泛参与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发养老信息服务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可靠便捷、质优价廉的生活护理、家政预约、医疗保健、商品代购、信息提示、紧急救助等服务。
联合辖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做好社区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服务
的水平。
监利“女粮王”有个“品牌梦”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磊
“多好的稻米啊,老乡们只卖两三块钱一斤,可惜了!”1月29日,省人大代表、监利县精华水稻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毕利霞感慨。
毕利霞,全国有名的“女粮王”。她创办的合作社成员已有145人,育秧大棚从成立时的2个发展到40个,自有种植面积近3000亩。
2017年底,毕利霞注册的“内荆河大米”试水。“我们生产的是优质再生稻大米,6.8元一斤,非常畅销。大家对监利大米十分认可。”毕利霞说,“为什么老乡的稻米只卖两三块一斤?就是缺了品牌,成了大家都不认识的大路货。”“2015年,‘监利大米’就被农业部认证为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但近年来一直处于品质混杂、品牌不响、竞争乏力的被动局面,十分遗憾。”毕利霞说,打造统一的“监利大米”公共品牌,极为迫切。
毕利霞建议,继续把实施“监利大米”品牌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筹划、督办“监利大米”品牌的开发、打造和保护。“品牌的力量需要科研支撑。”毕利霞说,借他山之石,实行院企对接,引进科技力量,做大做强“监利大米”品牌。“加大基地建设十分重要!”毕利霞建议,建设“监利大米”原料生产基地,推进实行种、肥、药一体化生产,订单收购、统一用标、整体运作。同时,规划10万亩面积,支持创建“监利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示范区,真正起到示范一片、辐射全县的作用,促进“监利大米”品牌提升。
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婷
“以免费义诊、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等形式,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虚假保健食品的宣传和销售亟待引起重视。”省人大代表、湖北长江医药集团董事长罗明说,保健食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虚假广告宣传会误导消费者,轻者使用无效,重者损害健康。
他建议,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行业非法销售、虚假宣传,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提供工作保障。
罗明调研发现,2017年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7%。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名录共收录的82款产品,其中有25款产品为保健食品。这些虚假广告均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无限夸大产品保健效果等问题,坑害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湖北作为中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省,理应迅速行动起来。”罗明建议,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地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提供工作保障,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形成良好的消费氛围;各地建立相互沟通协调和通报机制;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销售、虚假广告宣传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范围,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同时建立持续性的长效机制,综合治理这一社会问题。
(作者: 编辑:吴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