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会君、通讯员雷明、陈栋)2月11日从省编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北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和16个国家级功能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此次改革主要是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成熟做法,开展“取消办证一批、改为备案一批、承诺办证一批、提高透明度一批、严格准入一批”的五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一些企业反映,获得商事登记主体资格后,要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还存在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就是通过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根据方案,试点范围包括:自贸区武汉片区、自贸区襄阳片区、自贸区宜昌片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6个国家级功能区。截至目前,各试点片区(开发区)均已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作者:吴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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