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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访谈之十五: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8-04-23 07:42:52来源:湖北日报

 图为:嘉宾周叶中(左二)、陈洪波(左三)、谭先振(左四)、郑小红(右一)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访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朋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江卉 王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的重要论述摘要

●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访谈嘉宾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洪波

省司法厅厅长 谭先振

武汉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 周叶中

党的十九大代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 郑小红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如何准确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如何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如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4月15日,湖北日报举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全媒体访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省司法厅负责人、武汉大学宪法专家和基层法官深入探讨。

修改宪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

主持人: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请问如何准确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周叶中:这次宪法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宪法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这既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治国理政的基本国策。这次宪法修改还为新时代继续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国现行宪法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形成和发展的,这次宪法修改既遵循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又立足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更加成熟。

陈洪波: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这次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这次宪法修改,注重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法治上观察处理问题,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宪法修改还为宪法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修改宪法可以有效提高国家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谭先振: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所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大法,把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的指导思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突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性安排。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使“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体现了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

与时俱进,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

主持人: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请问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的内涵?

周叶中: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定,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现行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产生的。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只有不断地、及时地通过宪法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体现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才能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毛主席曾经说过,搞宪法就是搞科学。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一条基本规律”的表述,充分表明我们共产党人是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探索规律的,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充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重要作用的必然要求。

陈洪波: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也是这样。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全国人大先后五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五次修宪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前四次宪法修改间隔时间分别是6年、5年、6年、5年,第五次宪法修改间隔14年。这14年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修改宪法。

系列重大制度安排,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主持人:这次宪法修改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监察制度等。请问如何理解这些重大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陈洪波: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总纲,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根本制度保障。宪法修正案将“法律委员会”的名称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利于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将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在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从根本法的层面完善社会主义立法体制,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指导,对市州报批的法规予以全过程跟踪,对其合法性、可行性等严格把关,提高市州法规质量。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安排审议7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涉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社会保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

周叶中: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本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作出21条修改,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来讲,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与时俱进。这次宪法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增加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等内容,这从指导思想层面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了新的顶层设计;二是宪法的基本原则的发展。这次宪法修改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加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不仅与宪法序言五次提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相互呼应,而且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统一性;三是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更加完善。比如进一步完善了统一战线,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四是在制度层面对宪法作出其他适当修改。比如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条款,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权威,把宪法的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主持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请问如何把宪法的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陈洪波: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凝聚力。宪法修正案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这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保证宪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谭先振: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司法行政部门既是行政机关,也是执法机关和普法宣传职能部门。省司法厅党委先学一步、学透一层,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到厅机关宣讲宪法。本月中旬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学习专题研讨班,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开展政治轮训。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工作者,向宪法集体宣誓。在监狱、戒毒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供给高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郑小红:提高宪法实施水平,对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来说,首先要牢固树立宪法思维和宪法至上的理念;其次是基层审判员严格依法办案。宪法是母法、根本法,在基层审判中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最好行动。我所在的江汉区法院2017年受理案件突破两万件,如果按照每个案件只有一方当事人及其4名亲朋好友关注,至少有10万人关注了案件。严格依法审理这两万件案件,意味着我们向10万人宣传了宪法,贯彻落实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也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此外,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法官向宪法集体宣誓,通过宣誓活动增强法官的宪法思维及其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行政审判,促进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法官向人大述职,进一步接受人民的监督。

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

主持人:如何加强宪法和法律的普法宣传?有哪些探索?

谭先振:宪法是普法的重点。这次宪法修改前后,围绕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历史贡献,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宪法修正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及时安排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部门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宣传宪法法律的过程;三是,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尽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互动式”“体验式”普法,让法律真正走进老百姓心里。

郑小红:基层法院的主业是审判,我们要把每个案件的审判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主业之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为居民、师生等上普法课;哪里有纠纷法庭就会到哪里,我们曾经在当事人家中、街道、社区、菜场等处开庭,开庭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调解矛盾纠纷中,向当事人普法。此外,还通过判决文书网上公开、庭审网络直播、巡回审判法庭、微信公众号、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宪法宣传。

周叶中:宪法和我们每个公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近两年来,国家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通过诵读宪法、宪法日主题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让青少年知法守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