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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党组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15 18:13:33来源:湖北法治网

  湖北法治网消息(通讯员 徐燕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监察法,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近日,省民政厅举办厅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法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秦前红教授作宪法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望春主持学习活动并讲话。厅机关200余人在主会场聆听了讲座。全省各市州民政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进行了收听收看。

  秦前红教授长期从事比较宪法、宪法基础理论和地方制度研究,曾参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立法的专家论证工作。秦教授结合自身丰富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从社会变迁与宪法修正、此次修宪形式和技术特点以及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宪法作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从监察法的起草过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秦教授的讲座内容详实、见解深刻、深入浅出、生动精彩,对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依宪履职能力和贯彻落实好监察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望春在专题学习会上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符合事业需要,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党心民心,是治国安邦的固本之举、与时俱进的科学之举、顺应民心的英明之举、依法治国的战略之举,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历史意义。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宪法修改和监察法制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核心要义。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对宪法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接受宪法法律的监督,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宪法的精神和要求在全省民政部门、在民政工作各领域、在民政工作各环节得到贯彻实施,持续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