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6月1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望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力度,创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民政系统掀起《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新热潮。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宪法,上升为宪法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监察法》的制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充分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制之举。要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强调,要在前段专题讲座、专题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再加力度,再添举措,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引向深入。一是在政治站位上要提升新高度。要充分认识《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切实履行在推进《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厅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作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表率,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在深化学习上要掀起新热潮。要把《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七五”普法中期考评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中心组研学、支部主题党日、在线学习、宪法宣誓、征文演讲、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把《宪法》《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学懂弄通。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把各处室(单位)学习宣传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三是在宪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实施上要取得新成绩。要以贯彻实施宪法为统领,把各项民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高依法行政的本领和能力,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湖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