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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刚需优先选房操作细则 房源比例扩大至60% 

发布时间:2018-06-29 07:09:33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朱泽

优先选房房源比例扩大至60%、开发商不得突击收资料、销售后3日内将房源与购房人绑定并公示……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于刚需优先选房的各个环节明确了操作细则。

据了解,该规程已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至2020年。

房源比例扩大至60%

根据规程,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每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此前,这一比例为40%。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受户型、价格等限制,目前刚需优先选房房源的数量相对较少,如一个项目开盘总共推出500套房源,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能约50%,再从中拿出40%,刚需可优先选的仅100套。比例扩大后,直观的变化是纳入优先选的房源数量增多,无房刚需族买到房的几率会提高。

什么家庭符合条件?规程明确,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密切关注该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市场需求研究逐步扩大首套刚需优先选房比例。

开发商不得突击收资料

据了解,今年武汉推行刚需优先选房以来,部分开发商限定收资料时间,致使购房者恐慌性打印资料、排队等,社会反响较恶劣。

无房刚需族鲁先生告诉记者,4月初,洪山区一个楼盘突击收资料,限定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收取资料。为此,他全家出动打印征信、排队交资料,终于赶在规定时间完成,“太折腾人了,希望新政能切实改变开发商这种做法。”

规程对登记这一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今后,开发商在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不能少于48小时。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此前部分开发商人为营造紧张气氛突击收资料、购房者排队登记“抢房”等情况将有所缓解。

此外,刚需优先选房程序将与武汉市正在推行的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紧密衔接。对于购房意向多于销售房源的,将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销售3日内绑定房源购房者

规程明确,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业内人士表示,通过短时间内绑定房源,可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

而在选房环节,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结果应当场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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