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税收协定又称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我国自1981年开始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截至目前已与99个国家签订协议,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税收安排,涵盖世界大部分主要经济体。"换句话来说,有了这个税收协定,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就能享受到低税率、免税优惠或者避免双重征税",武汉市国税局副局长陈彬介绍说,"但是,这有一个前提,企业必须先到国税局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简称《身份证明》),拿着这个证明才能通过协定国的审核,享受到税收优惠。"
早在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对《身份证明》的开具工作进行了明确,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必须在市一级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身份证明》,但实际开具户数与"走出去"企业户数差距较大。
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了解到,2014年武汉市138户"走出去"企业中,只有16户企业开具了24份《身份证明》,在境外8个国家(地区)享受了税收协定优惠,比例仅占11.5%,原因主要是多数企业对这一境外投资"护身符"的作用不甚了解,当境外投资盈利后,没有与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存在可能被重复征税的风险。"这正是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个性化服务的初衷。"陈彬说道。
近日,武钢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其境外子公司在接受加拿大魁北克省税务局检查中,被对方发现一笔7533万元的利息收入,若按加拿大税法26.9%的税率,将征收税款2026万元。情急之下,武钢资源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张立科长立即向武汉市青山区国税局求援,该局税政科袁继星副科长,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报告,很快就答复张立:"只要开具《身份证明》,就可减按10%的税率缴税。"
事不宜迟,按照国税总局10天内开具《身份证明》的规定,武汉市国税局特事特办,在短短1天时间内,就完成了内部流转手续。张立上午向大厅提交了相关资料,当天下午就从大厅取回了《身份证明》。"网上说,办《身份证明》很复杂,还需要市局局长签字,少说也要个把星期,没想到国税局这么快就帮我们办好了!"拿着签好的《身份证明》,张立笑着说。
目前,武汉市"走出去"企业已在64个国家(地区)投资设立境外企业276户次,其中设立境外法人企业145户,设立境外非法人企业29户,对外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102户次,企业数量和投资额呈逐年增长态势,投资行业主要涉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食品医药、汽车配件及电信、桥梁、勘探等工程设计。美国,是武汉市企业的投资热门国家,其次是香港和亚洲周边国家。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全方位实施,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将给武汉企业走出国门,投身国际市场竞争带来更多机遇和挑战。从国税局提供数据来看,2014年,武汉市"走出去"企业户数比2013年增长45%,投资国扩充42%,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增长高达82%。
"可以看到,未来武汉市'走出去'企业将会越来越多,了解和用好《身份证明》,意义重大。"据武汉市国税局国际税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出具《身份证明》,可以使企业享受到税收协定待遇,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如果企业没有取得《身份证明》,按照投资国的税率缴了税,我国税法将仍以协定优惠税率,视同企业已享受优惠,并对差额部分继续征税,这样就等于企业交了两道税,损失是很大的。而这一点,往往是‘走出去’企业比较容易忽略的。"
举个例子来说,假定A企业到与我国有税收协定的B国进行投资,当A盈利100万后,按照B国税法规定,需要按30%的税率缴税,如果A拿到了《身份证明》,且税收协定规定本国居民企业在B国投资盈利按10%缴税,那么A企业需在B国缴纳税收10万元;回国后,再按国内税法(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对差额的部分(25%-10%)补缴所得税,即15万元,A企业共计缴税25万元。
如A企业没有取得《身份证明》,则须在B国缴税30万元;回国后,我国税法认为A企业自愿放弃协定优惠,只承认A在境外缴税10万元,仍须按差额部分,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5万元,这样一来A企业就要累计缴税45万元,比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多缴税20万元。
为了更好地帮助"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带来的优惠,武汉市国税局依托"武汉市财源信息共享平台"和商务信息,建立"走出去"企业信息档案,制作《"走出去"企业户管清册》,对《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工作事项流程和时限进行优化,还在外网设置"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专栏、编撰《"画"说国际税收》、举办"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政策宣讲会,尽最大努力让"走出去"企业充分了解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
"让双重征税的'损失'不要在汉企中发生,我们希望通过国税部门的努力为'走出去'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同时也希望得到企业的主动配合。"武汉市国税局局长梅昌新坦言。
(作者: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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