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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服务类消费成投诉新热点

发布时间:2018-03-15 07:13:16来源:湖北日报

  3月14日,武汉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涉及家居、文化服务等消费投诉新热点,其中四成是合同纠纷。

  2017年的十大案例中包含消费者家具配送拖延以及预购演唱会门票未生效两个案例。而这两个案例涉及的家居、文化服务行业正是去年消费投诉增长最快的两个行业。

  据统计,去年武汉工商部门共接处家居用品投诉举报7384件,同比增长34.84%,其中家具类投诉举报最高,占总量的54.46%,同比增长35.43%。去年武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举报共9174件,同比增长99.83%,涉及预付卡消费纠纷占78.26%,为2017年度预付款消费投诉最多的行业。

  十大案例中,有4件是消费者与商家的合同纠纷,包括签订合同后商家未履行以及口头协议商家毁约。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消费者法律意识日渐增强,合同纠纷在消费者维权案例中占比大幅提升。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签订服务合同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内容,对此类商品不但不要购买,还要积极向工商等政府执法部门反映或者举报。对于商家的承诺或与商家在合同条款以外的约定,要求商家在合同中予以书面明确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记者王哲、通讯员张镝、杨绍武)

  武汉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新购车辆遭损坏 商家应当换新车

  去年12月15日,消费者在东风鸿泰沌阳武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一辆,支付整车全款164300元,合同约定现场提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在清洗车辆的过程中撞坏了车尾门,消费者拒绝提车,却被销售公司致电告知不能换车,更不可能退车。经调解,被诉方为消费者更换新车。

  家具配送屡拖延 合同承诺应履行

  去年5月,消费者在皇家公馆国际家居华侨城旗舰店购买一套家具,交付全款20万元,合同约定商家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套家具的配送。商家屡次拖延,直至2017年12月仍未完成配送。消费者投诉后,经工商部门督促,皇家公馆国际家居华侨城旗舰店为消费者送货。

  手机质量有问题 要求换货有依据

  去年2月,消费者在苹果专卖店购买手机一部,在“三包”期内因为手机质量问题,送百邦苹果售后维修点维修过两次,但维修后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要求商家更换新手机遭拒,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租赁合同已完结 应该履约退押金

  2016年3月15日,消费者在武汉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支付4万元押金租赁电动汽车一辆,租赁期1年。合同期满后消费者按照约定将车辆归还给商家,却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拿到车辆租赁押金。经工商部门督促,武汉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投诉当日退还了消费者租车押金。

  钻石等级存差异 产品说明应详实

  去年2月25日,消费者在武汉克徕帝美雅饰品经营有限公司购买一枚钻戒,价值18799元,购买次日发现钻石上有肉眼可见的小黑点,遂到该公司要求退货,却被该公司营业员告知钻石有黑点不属于质量问题,不可退换。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预购门票未生效 要求退款遭拒绝

  去年10月16日,消费者在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大麦网武汉站)购买了周杰伦2017年11月18日演唱会预售门票,总票款近5000元。通过网站支付后,购票次日消费者因故决定取消票务预订,联系商家协商退还预售票款遭到拒绝。经调解,公司退还了消费者的购票款。

  会所转让服务违约 依法退还预付款

  去年8月,消费者在深圳市梦氏健身有限公司武广分公司办理健身会员卡,交纳3000元,其间又购买了私教课程34000元。由于该健身公司整体转让,且私教教练离职,消费者无法享受原合同指定的私教健身服务,要求商家退回仍未消费的私教课款2万元遭拒。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私教课款2万元。

  鞋子质量有问题 三包责任需承担

  去年11月27日,消费者在阿迪达斯俊华专卖店购买阿迪达斯品牌运动鞋一双,价值1999元,仅穿12个小时就出现鞋后跟开裂的情况。消费者联系商家要求换货,但商家一直不予答复,且拒绝和消费者沟通。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

  口头约定有效力 作出承诺要履诺

  去年11月17日,消费者通过电话预订方式,在东湖开发区世纪皇城时尚宾馆预订一间客房,约定价格为219元/天,次日消费者到店办理入住手续,却被商家告知,由于消费者未能及时接听宾馆的确认电话,已经取消了消费者预订的客房,只能选择价格为399元/天的客房入住。消费者投诉后,经调解,世纪皇城时尚宾馆最终按照219元/天标准提供房间。

  擅自终止租赁合同 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去年9月27日,消费者在武汉市恒大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650元/月,同时支付押金680元。入住2个月后,该中介公司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要求消费者自行搬家,并拒绝退还押金。经调解,武汉市恒大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消费者押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