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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长安: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发布时间:2012-08-07 09:22:49来源:SRC-13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胡锦涛总书记7月2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表明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对选择的发展道路的高度自觉自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重要的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探索中进一步走向成熟

  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捍卫党的纯洁性,发展党的先进性。建党九十多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不断谱写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新篇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探索中进一步走向成熟。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为标志,反腐倡廉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形成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仅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思想和理论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以反腐倡廉建设概念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党的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一新概括和新要求,不仅提升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为实现反腐倡廉的常态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以强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标志,反腐倡廉目标更加清晰。党的十七大提出,党的建设必须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更加明确、清晰。

  以“十六字方针”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更加科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党的十七大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十六字方针”及“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对惩治与预防的关系进行了科学概括,是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工作布局更加完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任务。2005年,中央颁布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经过探索,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形成了一个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两大板块(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项基本工作(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的新格局,反腐倡廉内容更加全面,工作更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以“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概括为标志,反腐倡廉形势判断更加准确。近年来,中央提出我们党面临“四种考验”、“四种危险”,并将反腐倡廉总体态势概括“三个并存”、“两个依然”。这是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准确判断,有利于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修订为标志,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和完善巡视机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使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以“三大条例”的出台为标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新形势下,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组成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来自外部的风险前所未有,党的建设方面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面对新考验新挑战,我们必须科学分析形势,坚定必胜信心,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我国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当今世界,无论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杜绝腐败,也没有一招制胜的“灵丹妙药”。不同的国家,政治理念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状况不同,反腐倡廉的模式、措施也必然不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取得的执政地位和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决定了反腐倡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证明,只有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道路,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定性胜利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形成的,是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科学把握,是一条必由之路。通过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才能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定性胜利。

  以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意志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我国崛起的速度加快但面临的遏制和分化压力与日俱增,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妄图利用腐败问题诋毁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动摇干部群众对党领导反腐败的信心,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更大的外部环境压力。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冲突将更加激烈,各种社会矛盾将更加凸显,反腐倡廉建设将触碰到越来越多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我们既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又要坚定信心,坚持正确方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善于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加强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使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越走越宽广。

  既不滞后于时代,又不急于求成。把握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科学提出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掌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做到既不盲目超前急于求成,也不落后于时代无所作为,使反腐倡廉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既依靠专门机关监督,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在发挥纪检监察、人大、审计等专门机关监督作用的同时,积极适应民主政治进步、公民社会发育、信息化加快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公众监督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拓宽公众监督领域,强化公众监督效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既加强顶层设计,又强化制度落实。立足于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搞好总体规划,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丰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治力度,保证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

  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要求,切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同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持久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