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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省长您好,我是仙桃市毛嘴镇人,目前遇到的困难是因为超生二胞被处以56800元的处罚,这与国家规定的上季度人年均收入肯定是有区别的,就凭着我们镇上农民们的那一亩三分地能有多少收入,于是咨询市级市生委,他们的答复是不管你年均收入是多少,只按我们仙桃市定下的标准62000来算,请问王省长这个合理吗,如果本月十号不交罚款将会按60%涨价,而且有可能会抓人,此事迫切需要您来解决,地方上我们真是投诉无门了,希望您百忙中能看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批转仙桃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仙桃市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格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向政策外生育对象送达征收决定书,可仔细核对征收决定书上的征收金额,如有疑问可拨打该仙桃市卫生计生委咨询电话0728—3313301投诉。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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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省长:您好!多少年来代课教师为人民的教育事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和无数汗水,把他们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教育事业,他们与公办教师同样工作同样付出,可他们每年得到的报酬还不足公办教师的一半,他们只能靠这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他们中有很多优秀的而且一直默默无闻坚守岗位。他们渴望转为公办教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批转省教育厅办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1〕14号)要求,各地在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时,应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民师问题解决后,各地不应再有代课教师。地方政府作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主体,应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妥善予以解决。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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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深高铁与沪汉蓉高铁建成通车,为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其高铁沿线融入了几小时经济圈,大大缩短了高铁沿线的城市的车程距离。目前湖北省省会城市武汉均由高铁线路直通,已与郑州、合肥、长沙、重庆等省会城市融入了几小时经济圈,在此基础上还有待与南昌、贵阳、西安融入几小时经济圈,需建设直通高铁专线。 我本人建议规划建设由武汉-南昌、武汉-贵阳、武汉-西安的城际高铁专线,此线路建成通车,将大大缩短其车程时间距离,武汉高铁中心枢纽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在此敬请领导支持!谢谢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批转省发改委进行了办理。目前,武汉至南昌城际间快速通道已纳入规划,正在分步实施,其中南昌至九江、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4年6月开通运营,黄石至九江段已开工建设,将于2016年建成,届时武汉到南昌仅需90分钟左右。武汉至西安高铁项目已纳入《国务院发布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武汉至十堰段将于2015年先期开工建设,建设工期4-5年。武汉至贵阳高铁项目,我省与贵州省正在开展项目规划研究。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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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人政府行为欺骗百姓 国家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是惠及百姓,大病二次报销是给农民家庭因大病致贫的一个保障,但到下面政策是只是叫农民交钱,但涉及二次报销根本就不兑现。 我是黄梅县独山镇周柴村村民,今年8月份在宁波医院因深板层角膜移植,花费了两万多元。按政策合医报销了六仟元,自费壹万陆仟多元,应该有二次大病保险报销。但我父亲跑了三趟(因我还在修养期间),人财公司说没有这一说,说什么要达到自费八万才有这一政策,我朋友也帮我在网上查了,标准是自费八仟至三万报销标准是50%,说我自费达到了八仟就有二次大病报销,但人财保险公司就是不给报。这不是政府欺骗百姓。 恳请上级领导作主,还底层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4年10月31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批转黄梅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根据黄冈市卫生计生委2014年99号文件精神,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全部合规医疗费用,按35%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您在宁波就医,属县外非定点机构,故发生的费用按35%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您所说自费16000元的35%即5600元,未达到大病报销8000元的起点线,因此不予报销。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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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属全国“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按政策可以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现在我需要申请办理;1、经联系报考学校,校方称不清楚,让我联系教育厅; 2、联系教育厅考试院后,说让我联系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又经联系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该处又不清楚,又让我联系人社厅“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然后电话打过去后老是转到传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感觉这个办理怎么这么难,电话很难打,一打半天没有人接,接了又是像踢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各部门难说没有推诿敷衍,职责不清,业务不精之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省人社厅调查处理。根据人社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由于您是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在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从事支农服务,2011年8月份已经服务期满,服务期满时间超过3年,故不满足加分政策。加之,您报考的是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经电话请示国家有关部门,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不能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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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荆州江陵滩桥镇武当园村五组蔡克均41岁,2010年10月我们应国家南水北调的号召,从丹江口移民到荆州为了常驻久安,我们五组有11户在这里发展种植葡萄120亩,因被当地葡萄苗木公司骗了,葡萄树品种不适应我们这里种植。导致我们投入70多万元到现在一点收入都没有,我现在外借1万多元,现在已经毁掉30多亩,我们的生活非常困难,求助地方政府也不怎么重视,马上要调水了北方人喝着甘甜的丹江口水,我们为南水北调奉献的丹江口外迁移民苦难日子,求助政府帮帮我们。 致此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省移民局调查处理。我省高度重视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您反映的情况属于移民生产发展项目投资失利后的帮扶问题。为此,您所在的荆州开发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涉及的11户移民采取具体帮扶措施:一是联系当地工商部门,如果为移民提供种苗的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帮助移民追讨补偿;二是请荆门市农科院葡萄种植专家到葡萄园把脉问诊,寻求弥补损失的最佳方案;三是对葡萄种植户,无论是调整葡萄品种,还是该种其他果蔬,提供全员培训和全程技术指导;四是将葡萄园的基础设施改造纳入2015年移民扶持项目;五是加大队致富带头人和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力度,提高移民抗御投资风险的能力。目前,上述几项措施均在加紧实施过程中。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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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长 你好!我是湖北经济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如你所知,湖北省的高校很多,但很多都因经费问题发展艰难,湖北经济学院就是其中一例。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省属高校,但在特色建设过程中,各方扶持力度不大,特色专业难以做大做强,更为严重的是学校为了特色发展,对一些人文学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很小,使得我校专业发展极不平衡。但人文学科的增强才能为特色学科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思想动力,才能为湖北经济学院走出国内,走向国际提供智力支持。而这一切的发展光靠学校仅有的财力是难以达到的,还望政府能给与湖北经济学院更多的、全方位的、长久的政策与提供智力支持。我相信给这样一个特色鲜明的高校的支持是明智的,是具有战略眼光的选择。请领导一定要重视啊。请省委答复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 一下,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省教育厅办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本科生均经费逐年提高,目前生均拨款水平已达人均12000元,湖北经济学院2014年财政拨款金额达13762万元。除了经费投入,省教育厅也注重引导高等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湖北经济学院目前有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点、6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4个立项建设硕士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点、5个省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1个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的财经类本科高校,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支持、扶持力度,在经费安排、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对学校予以倾斜,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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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我的父亲林家喜承租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其坐落于武汉市汉阳区夹河路36-38号2-1-1. 1999年,单位房改时,相关工作人员在手工抄写房改资料时因笔误,将36-38号2-1-1和36-38号2-1-2的住户姓名写反,造成上述两户的房产证件产生了错误。实际情况应为36-38号2-1-1住户林家喜,36-38号2-1-2住户覃卫兵。 2012年9月,我陪父亲到单位领到了相关房产证(武房权证阳字9910479),发现地址栏为汉阳区夹河路36-38号2-1-2与实际情况不符这一错误。单位即出具相关证明,要我们到汉阳区房地局申请更改。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我们到汉阳区房地局十余次,找了多个部门。但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事须房产证上地址为夹河路36-38号2-1-1的所有权人一起申请变更,他们才能受理,否则他们也很为难。经查,汉阳区夹河路36-38号2-1-1于2003年进行过买卖交易,现所有权人为殷凤琳。我也曾多次联系过她,但一直未说服她一同到区房地局处理此事。所以时至今日,此事一直停滞不前,错误也无法得到更正。 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无法对他人提出要求,但此事对我们家关系重大,所以只有向政府求援。希望房地部门,能从房产证件登记情况的真实性出发,出面此事,根据实际情况,更正错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武汉市人民政府办理。武汉市汉阳区区房管部门已与您取得联系,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长期未予更正出现矛盾纠纷隐患,现特事特办,根据房屋现状及房改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汉阳大队出具的证明资料,按程序对您所反映的房屋所有权证坐落予以了更正。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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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您好!我是一个居住在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的居民。现向您反映一下当地的问题。现在从傍晚7点钟开始渣土车疯狂的运输,灰尘漫天飞舞,车上洒的泥土铺满整个路面。整个金银湖环湖路行车基本上看不清。还有一个环保问题,在环湖路李家墩附近有个垃圾厂,每天都在晚8点左右焚烧垃圾。周边空气都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居家的都关紧门窗。这对环境既是一种破坏,也是武汉的雾霾天气构成因素。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改善。还金银湖一个正常的天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武汉市人民政府办理。经核查:(1)关于东西湖金银湖环湖路渣土车污染路面问题。由于环湖路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恒大城二期、TCL等项目工程正处于密集施工阶段,导致环湖路上渣土车往来频繁;其次,由于部分渣土车装载过高、车辆高速行驶和保洁部及时等原因,造成渣土漏撒污染路面,给周边路面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2014年4月,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采取三项措施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成立了渣土车辆污染路面工作专班,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执法部门对违规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查处;二是增加巡查值守点位3处,每天安排执法车辆4台、保洁车辆2台,组织渣土整治执法人员和保洁人员20余人,对渣土运输车辆途经沿线进行集中巡查、监管、保洁;三是对工地加强管理,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期间,共开展夜间渣土联合执法整治行动6次,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20余台,暂扣3台;查处违规乱倒渣土车辆6台,泥浆车3台;查扣过期及不符合规定运输证件12张,暂扣违规运输车辆行驶证4本;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运输方处罚金2万余元,对中博国际丽都、鸿宇清华等无相关运输手续的责任单位依法作出禁运处罚。(2)关于环湖路李家墩垃圾厂周边存在焚烧垃圾问题。2014年七月27日,针对焚烧垃圾现象,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辖区街道办事处协调环保等部门对该区域进行了排查,开展了李家墩公司、垃圾厂责任人及厂内拾荒等人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张贴告示、召开村湾居民座谈会、签订文明公约等途径和手段,不断加强周边居民及个体、企事业单位乱焚烧的不良意识。同时,对李家墩新天地线缆厂周边焚烧电缆线的企业作坊进行重点管控,一旦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依法进行处理。期间,共查处辖区内焚烧垃圾10余起,对3处焚烧垃圾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置。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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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此推广内容武汉城市建设目前正在大张旗鼓进行,但是城市道路质量明显不足,很多新修路面很快就开始破损,然后再打补丁,看着心疼人,到处是补丁啊!三环线光谷段修一段补一段,补也补不好,新补丁旁边很明显的坑也不管,走路走着痛心!汉阳国博大道,才通车多久?全是坑,补也不好好补,一块一块的补,快赶上叫花子的衣服了!武昌欢乐大道连接三环线部分以及高架桥下,才通车不久吧,看看又补了多少块疤了,真想问问这到底是谁铺的路?往沙湖果批去的路,还有青王路,看看还能过车吗?外地来的人开车去东湖落雁景区,青王路走一半都被吓回来了,都说没见过这么破的路??????唉,满眼全是泪!省政府请派人检查管管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批转武汉市人民政府办理。经核实,反映5条道路的破损情况属实。经武汉市城管委多方协调上述路段的施工方和责任单位,现已开工建设的有3条路段,正在积极推进开工的有4条路段。武昌欢乐大道连接三环线部分及高架桥下道路段于2012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单位为武汉火车站配套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2014年11月5日,洪山区人民政府已向建设单位送达了督办联系函,要求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作者: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