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武汉市一家科技公司将4份已认定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少缴6.7万余元税款。武汉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税法,要求该公司补税。但该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被纳税人告上法庭,对该稽查局还是头一遭。该稽查局请来律师“会诊”,这是新《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武汉市第一起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述案件。
武汉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局长王玉成表示,尽管一审胜诉,但税务人员压力并未减轻。税务稽查从事一线执法,建立起法律顾问制,既能为本局行政执法行为风险把关,又能避免无意中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王玉成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法治治理思维,充分把法律顾问作用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把可能产生的行政风险和瑕疵降低到最底程度,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然作用。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依法行政要求。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平介绍,法律顾问将主要为基层税务机关在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普法宣传、内部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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