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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长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6-03-10 06:45:52来源:SRC-13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并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项重点任务之一进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国理政宏观大势的深刻洞察、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打基础、管长远的战略性决策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

  (一)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实现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覆盖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我们党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党员,绝大部分在基层。党的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是“关键少数”;广大基层党员是我们党的基石所在,是“重要多数”。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管住“关键少数”,也要管好“重要多数”,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从实际情况看,党的领导机关的根基在基层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都是成长于基层党员队伍。如果只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就会顾此失彼,难以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二)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叫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这些“苍蝇”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群众身边的“蝇贪”揪出来,把党规党纪在基层立起来,把新风正气在基层树起来,才能重建山清水秀的基层政治生态,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真正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提供坚强保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贯彻者和具体执行者,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能否顺利推进实施。当前,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但也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没有发挥应有的领导核心作用,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实施。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成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施。

  二、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非一时之功、一家之成。要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凝聚合力,务求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实。重点要在五个方面着力:

  (一)贯彻“牛鼻子”四级递进论,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强化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突出龙头带动。以县(市、区)委为龙头、乡镇(街道)党(工)委为关键、村(居委会)支部为基础,着力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的龙头带动和乡镇党委的关键作用,推动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坚持“抓村必先抓乡、严村必先严乡”,以乡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稳扎稳打带动村(居)党组织工作基础的逐步巩固,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互促互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责任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统筹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党政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明确党委各部门在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夯实工作支撑。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目标管理、痕迹管理、项目化管理,加强工作部署、压力传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管党治党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强化追责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推进问责常态化。

  (二)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推动党规党纪在基层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开展全面培训。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农村、城市、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一章两规”(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进行集中培训,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形成教育常态。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注重教育实效。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党员干部实际、针对性强的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实效。注重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典型警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

  (三)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严纠严治态势。继续盯住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参与赌博、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认真研究基层“四风”新形式、新变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止反弹回潮。盯住基层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科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等,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蝇贪成群”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查找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六个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专项治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创新工作手段。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实现市委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巡察全覆盖、县委对所辖乡镇和县直部门巡察全覆盖,推动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健全和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级纪委交叉办案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需要对有关县市区巡视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加大治本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基层改革,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重点抓好“三个深化”:深化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化规范化;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管理;深化基层党务、政务、财务、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推动严管严治的要求在基层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在农村,重点管好“小五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着力解决“小官大贪”问题;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管好处长、科长以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在国有企业,重点管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在高校,重点管好部门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基层干部考核、审计、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日常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形成严管严治的新常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记实管理、评星定级等办法,督促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民主评议结果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五)推进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推动执纪监督工作在基层加强。基层纪检委员是基层执纪监督的专门队伍,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能否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健全岗位设置,配强配齐队伍。坚持“凡有三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就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凡有党的基层组织就应设纪委或纪检委员”的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设置。按照“政治品质过硬、热爱纪检事业、熟悉纪检业务、敢于善于监督”的特质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制定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明确职责、权利、任务、履职方式、工作载体。基层纪检委员每年要落实好“五个一”的基本任务: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进行一次党规党纪学习;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分别与支部成员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提醒有关问题或听取有关情况;向上级反映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年终向上级纪委(或纪检组)汇报一次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规范管理服务。建立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保障基层纪检委员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对非公职人员担任基层纪检委员的发放一定津贴,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中央已经发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动员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党委要自觉站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地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和部署。党委书记尤其是县(市、区)委书记要主动作为、亲自推动,搞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要加强领导指导,靠前指挥,重心下移,深入研究解决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各项支持配合工作,配套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情况报告,建立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

  (二)强化分类指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涉及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情况复杂、各有特点,不可一概而论。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各有侧重地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防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各个击破,探索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要抓住关键、凸显特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发挥好归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他们知底数、懂门道、熟业务的优势,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各领域各阶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坚持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光是各级党委、基层党组织和纪委的事。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发力、协作配合,不断推动形成统筹共建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加强基层党建的牵头抓总职责,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抓好基层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建队伍待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要组织协调好高校、国有企业、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宣传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立得住、推得开的示范样板;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坚持业务工作和党的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加强对系统内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动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留死角。

  (四)注重从严从实。各地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延伸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出实招、干实事、创实绩,大胆探索破解基层全面从严治党难题的新路子,杜绝形式主义。加强过程管理和定期考核,研究制定出台农村、社区、机关、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评意见,将考评结果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衔接,形成跟踪管理、统一考核、成果共享、综合运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