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湿地(网络资料图)
荆楚网消息(记者郑青)3月7日记者获悉,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以及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专项法规与指导意见,在湖北优先启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长江中游湿地保护。
马敏介绍,据武汉大学3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江汉湖泊群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水质最好的湿地,其中面积大于3.3平方公里的大中型湖泊有124个,每年有百来余种、千万余只水鸟来此越境、停歇和过冬,在全国区域经济和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长江经济带开发中,湖北的湿地发挥着提供农产品、防洪抗旱、确保供水、净化水质、保护水源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全省湿地在确保长江生态安全,确保中下游饮水安全、确保汉江‘一江清水长送北京’等方面承担着重大生态安全使命。”
然而,目前湖北河湖湿地面积锐减,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仅江汉平原湖泊水面面积就由7100余平方公里减少到约2400平方公里。同时,由于湖泊围网养殖、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超标排入、治水工程割断江湖连通等原因,湿地水环境恶化,湿地生态功能遭受破坏。
马敏建议,国家做好湿地保护政策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以及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专项法规与指导意见,制定《长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实施重大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划定并落实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红线。
鉴于湖北在国家生态保护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马敏建议,国家在湖北优先启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启动以拆除围网、恢复江湖联系、退田(渔)还湿、污染治理为主的江汉湖泊群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长江岸带-洲滩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将其纳入国家退耕还湿地范围;实施汉江中下游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将汉江中下游优先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范围;开展神农架、武陵山、大别山、幕阜山、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的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开展长江经济带森林经营工程,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建设。
(作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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