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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两会]黄俊代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采用农业电价优惠措施
发布时间:2016-03-14 23:21:31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记者李柯 童湛)“目前,湖北正在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这对环保很有好处。但已建成的1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却因电费支出偏高,运转十分困难。”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水市郝店镇养殖专业户黄俊谈到病死畜禽处理方式时,建议国家发改委物价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用电实行农业电价的优惠措施。

  黄俊介绍,一直以来,养殖户对病死畜禽的处理,都是采取简单深埋或直接焚烧的方法,极易污染地下水和空气,污染生产生活环境。“现在,湖北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我们每个养殖户都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冷库,及时把病死畜禽冷冻,再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专业队伍把它们收走,通过加工处理做成有机肥,对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减轻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有很大的好处。”黄俊代表说。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冷库是关键,但耗电量较大,按照工业用电价格计费,电费支出太高。”黄俊代表话锋一转,说起了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面临的瓶颈。“目前,湖北省已建成1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并投入运行,但每处理一头病死猪,用电成本达15元左右,占整个无害化处理成本的80%,加上收集成本,国家财政补贴已不能维持处理费用支出,1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目前运转十分困难。”

  黄俊代表认为,无害化处理中心是以消纳处理病死畜禽为目的,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工作夯实了防控基础,形成了防控屏障,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农村电价优惠政策。

  事实上,早在2013年11月国务院公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已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黄俊代表建议,国家发改委物价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用电实行农业电价的优惠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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